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管理类韶峰班滚动机制实施办法
公共管理类韶峰班是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在培养过程中坚持“小规模、重特色、高水平”的原则,要求学生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真正达到创新人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拔尖的专业素养。按照《公共管理类韶峰实验班本科人才培养实施细则》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公共管理类韶峰班动态进出滚动机制实施时间为第二、三、四学期开学第一周进行,总共调整三次,每次转出韶峰班学生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5%。
二、公共管理类韶峰班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韶峰班,转入公共管理学院同年级其他班级学习:
1、上学期课程成绩(包括主要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有一门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2、一学期内无故旷课累计达10课时者;
3、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4、学生主动申请退出。
三、如果满足第二条要求转出韶峰班人数不足5人时,则从上一学期平均绩点低于3.0的学生中实行末位淘汰,补足5人转出。
四、如果满足第二条要求转出韶峰班人数超过班级人数的25%,由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最终转出人数。
五、各专业其他班级成绩优秀的学生,以及从韶峰班退出的学生,有意向加入韶峰班学习并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在第二、三、四学期开学第一周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择优选择部分学生并报教务处同意转入韶峰班学习:
1.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平均绩点排名在专业前10%以内,无挂科;
2. 有其他特殊学术专长;
3. 当次转入韶峰班人数不超过韶峰班转出人数。
六、转出/转入韶峰班的学生,原来已修课程的学分如果符合教务处学分认定相关规定可进行学分认定,不足的学分要参加低年级相同专业的班级重修取得学分。
七、本办法从2020级公共管理类韶峰班开始实施。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1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