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湘潭大学2017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为做好我院2017年“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 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优秀科研业绩和培养潜质的学生。
3.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盛明科
成员:颜佳华 谭九生 王凯伟 李熠煜
三、复试时间、地点与联系人
复试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9:30
复试地点:公管楼203办公室
联系人:丁琦芳老师,电话:0731-58292334
四、复试流程
(一)材料初审
2016年12月25日前,博士生招生导师对各自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并就申请者的专业素质、科研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及培养潜力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出具书面评估材料。每名博导的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学生均限招1人。被博士生招生导师否决的申请者不得进入面试审核环节。
(二)面试审核
1.英语、业务课程的审核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申请-审核制”博士研究生复试时,采取笔试或现场答问的方式,对进入面试审核阶段考生的英语水平、《行政管理》、《行政组织理论》课程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无记名制打分(均采用百分制)。
2.综合能力审核
综合能力审核由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两部分组成。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综合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采取现场答问方式,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
3.面试过程中,考生应当提交相关科研业绩的附件材料。
(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
学院将硕博连读和“申请-审核制”的考生按成绩分别排序,确定拟推荐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研究生院审核后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全校申请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结果进行公示。
四、体检
根据学校要求,在复试阶段由湘潭大学校医院对复试考生进行体检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前往校医院)。体检有疑问者若复检后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6年12月15日
湘潭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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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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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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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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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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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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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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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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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导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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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系统内填报科目复试方式、得分及理由
(单科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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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博连读的不需要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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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审核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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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审核
得分
(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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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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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复试的教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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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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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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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 取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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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系)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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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公章
院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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