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6-07-08 10:22:25浏览次数:

 根据湘潭大学校长办公会[2016]第16号决议以及《湘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湘大研发[2022]4号)第四章第十二条之规定,非全日制公共硕士研究生最长学年限为10年,对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学校作退学处理。名单如下:

序号

     

   

入学时间

1

201620050091

邹炳

公共管理

2016年3月

2

201620050085

余子来

公共管理

2016年3月

3

201620050079

杨豪彪

公共管理

2016年3月

4

201620050078

徐思萌

公共管理

2016年3月

5

201620050047

陈喜华

公共管理

2016年3月

6

201620050067

龙显扬

公共管理

2016年3月

7

201620050050

韩谅

公共管理

2016年3月

8

201620050054

江斌龙

公共管理

2016年3月

9

201620050053

黄杨芳

公共管理

2016年3月


 因多方联系都联系不上或不予回复,无法将退学决定告知书送达至学生本人,现根据教育部 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时间为2026年7月8日-8月8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请以上同学在公告期内主动联系学教务干事领取退学决定告知书,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退学处理决定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学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学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2642

 联系邮箱:2379186339@qq.com;

 联系地址: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8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