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院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是学院综合实力的反映。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有利于强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教师转变教学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为促进学院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根据高等教育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和学校教务处、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的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依其职责对学院的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进行指导、审议和评价。成立公共管理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学院的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研究解决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2、成立“公共管理学院本科教学督导组”,本科教学督导组负责对本学院
本科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控。
二、监控内容
1、本科生生源监控,内容包括生源质量、招生专业结构等;
2、人才培养方案及实施情况监控,内容包括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修订和实施等;
3、专业建设监控,内容包括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专业评估(含新办专业评估)、专业认证及专业建设发展情况等;
4、 教材建设监控,内容包括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选用等;
5、课程教学监控,内容包括课堂教学秩序、课堂教学效果、考试命题质量与试卷评阅质量、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等;
6、实践教学监控,内容包括实验教学、实习实训、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
7、办学条件建设监控,内容包括师资队伍、经费投入、图书资料、教学行政用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
8、学风建设监控,内容包括学生遵纪守法、学习投入、考风考纪、文化素质教育、创新创业教育等;
9、本科教学状况和应届毕业生学习与成长满意度评价,内容包括在校学生和应届毕业生对本科人才培养、管理与服务、办学条件等的满意度评价;
10、应届毕业生质量监控,内容包括毕业生学习能力、专业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素质等;
11、毕业生就业与发展质量监控,内容包括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就业与创业指导服务质量、毕业生职业发展质量等;
12、教学管理工作监控,内容包括本科教学与人才培养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教学管理过程的规范性等。
三、监控方法
1、学院教务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本科教学督导组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针对负责的质量监控内容,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质量标准及质量监控工作实施方案;
2、质量监控的主要方式有日常性教学质量评价、周期性教学质量评价和专项教学质量评价。监控与评价的主体包括学生、同行、专家等。
四、监控结果的反馈及运用
1、教学质量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应及时反馈给专业负责人、系主任或个人;对于比较突出的问题,应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处理意见。
2、教学质量监控结果应纳入学院年终津贴分配方案和个人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与职称评定、岗位聘任、津贴分配、评奖评优等挂钩,并分别依照《湘潭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湘潭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湘潭大学学生奖励实施办法》《湘潭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等进行奖励或惩处。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