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下半年MPA答辩进一步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11-09 16:31:00浏览次数:

关于2012年下半年MPA答辩进一步安排的通知

 

     请已经申请本次答辩、论文查重合格的学员注意:

     一、仔细核实附件中需要进一步提交的全部材料是否已准备齐全。将应进一步提交的纸制材料(特别注意:论文12份)于11月13日之前送交到MPA教育中心(公管楼202室),将应进一步提交的电子版材料与11月15日之前发送至邮箱XTUMPA@126.com。所有材料需由本人和导师签字的均须签好字,需贴相片的须贴好相片。另,请将所有纸制材料用一个文件袋装好。

     二、答辩拟定于12月8日进行,请做好相关准备。

湘潭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

1湘潭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流程.doc2答辩应交材料清单.doc3双面打印学籍表.doc4研究生入学登记表.doc5开题报告.doc6培养计划.doc7中期考核表.doc8MPA基本情况表.xls9MPA申请书.doc10建议授予MPA专业硕士学位名单.xls11建议授予专业硕士学位人员数据库.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