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大学MPA2012年下半年答辩相关事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22 17:46:00浏览次数:

 

    根据学校研究生处的统一安排,2012年下半年MPA答辩流程及要求如下:

一、申请报名

    请符合答辩条件、并要求参加本次答辩的各级MPA学员,务必于10月27日17:00之前填写《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2012年下半年答辩申请》,并将该表发送至邮箱XTUMPA@126.com

    2009级以前的学员原则上要参加此次答辩。有特殊情况者,请电话联系MPA教育中心0731-58298519/0731-58292642。

   在办理答辩相关手续之前,请到校财务处核实、并交清学费。

二、学术论文发表情况登记

    已报名参加本次答辩的学员,于10月30日之前务必将《湘潭大学2012年申请硕士学位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汇总表》电子稿发至邮箱XTUMPA@126.com

三、机检

    1.由导师审稿、定稿之后,填写《公共管理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机检)申请表》,并由导师同意后,于11月1日之前交到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202室)或由由导师亲自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TUMPA@126.com

    2. 学校对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两次检测,第一次检测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进行。请各位申请学位人员务必于11月1日之前将学位论文定稿发至邮箱XTUMPA@126.com(邮件主题请以“学号姓名”命名)。不能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的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答辩;第二次检测在论文答辩后进行,提交检测的论文也必须经导师审核并同意。

    3.第一次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必须已经定稿。学校将从第一次提交检测的学位论文中随机抽查部分电子文本送校外专家匿名评审。匿名评审结果有一份不合格,则视为抽检不合格,无论答辩结果是否通过,本次都不能授予学位。

    4.检测结果将向全校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学院、学科、学位申请人姓名、学位论文题目、导师姓名、文字复制比等信息。

四、答辩

    拟于11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见通知。

    申请参加此次答辩的研究生请及时按要求填写其他相关答辩材料,并于11月12日之前将材料交到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202室)。

    说明:相关材料见附件

MPA学员毕业应交表格.zip

湘潭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