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参加2010年三月份答辩的同学们注意:
一、可答辩范围
1、06级MPA班未答辩者;
2、07级MPA班未答辩者;
3、07级预科并在07级MPA班修完学分者。
二、时间:2010年三月份MPA将举行毕业答辩;
三、需要答辩的同学请于下学期开学时(2月28号)将毕业论文电子版、合格论文初稿三份(论文过系统文字复制比在15以下为合格)及应交表格交MPA办公室丁老师收
四、交齐学费,并将学费收据复印件交到MPA办公室丁老师收
湘潭大学MPA教育中心
200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