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2008年下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的通知,我院2008年MPA的答辩安排如下:
一、 可申请答辩人员范围:
1、06级MPA班未答辩者;
2、07级MPA班未答辩者;
3、07级预科并在07级MPA班修完学分者。
二、时间安排:
1、10月15日前申请答辩学员报名;
2、10月15日前将答辩论文三份交MPA办公室,正式答辩时另外准备7份答辩论文用于答辩;
3、10月15日前交《个人培养计划》、《开题报告》、《中期报告》、《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书》和读书其间发表的论文情况。
三、其他事项:
请学员们于10月15日前来核对有关成绩,领取相关表格,办理学费交纳手续。
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2009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