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6级MPA学员复试定于2016年1月16日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1月16日上午,于公共管理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考生复试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历认证书面报告。
(4)资格审查表(考生所在单位签字盖章)
(下载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index.html);
2、复试程序、形式及内容
(1)资格审查
各学院对报考本单位的上线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核实学历及学位证书真伪、工作年限和毕业时间是否满足要求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
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府部门管理人员录取比例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2)复试费缴纳
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现场缴纳
二、时间、地点
1月16日上午9:00,政治理论考试。地点:公共管理楼五楼多媒体教室
1月16日上午10:00,面试。地点:公共管理楼二楼接待室
湘潭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