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湘潭大学MPA2013年上半年答辩申请的
通 知
根据学校研究生处的统一安排,2013年上半年MPA答辩申请及要求如下:
一、申请答辩报名
请符合答辩条件、并要求参加本次答辩的各级MPA学员,务必于3月13日17:00之前填写《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2013年上半年答辩申请》,并将该表发送至邮箱XTUMPA@126.com。
2009级以前的学员原则上要参加此次答辩。有特殊情况者,请电话联系MPA教育中心0731-58298519/0731-58292642。
在办理答辩相关手续之前,请到校财务处核实、并交清学费。
答辩拟于5月底进行,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见通知。
二、申请答辩所交培养材料
申请参加此次答辩的研究生请及时按要求填写相关培养材料,其中双证班学员于3月11日之前、单证班学员于3月15日之前将材料(材料以学号和姓名命名)交到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公共管理学院202室),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PA)2013年上半年答辩申请 |
| 学号 |
姓名 |
性别 |
年级 |
学位论文题目 |
导师 |
手机号码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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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3年3月7日
附件:
提交培养材料通知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