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评审专家评议,学院决定推荐以下20个项目(见附件1)至学校参评校级立项,以下20个项目由学院立项(见附件2)。
为鼓励和引导我院广大研究生立足专业、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围绕研究主题进行深入调研和理论研讨,提升学院研究生科研能力。经学院研究决定,若附件1中项目未通过学校立项,则由学院进行资助立项,需按照学校要求正式结题,提交结题报告。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