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退学告知书送达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5-03-20 17:24:38浏览次数:

根据湘潭大学校长办公会[2016]第16号决议以及《湘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湘大研发[2022]4号)第四章第十二条之规定,非全日制公共硕士研究生最长学年限为10年,对于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学校拟作退学处理。名单如下:

序号

   

 

入学时间

退学告知书编号

1

201520050128

 

公共管理

2015年3月

G2025028

2

201520050131

赵雨捷

公共管理

2015年3月

G2025029

3

201520050153

叶小燕

公共管理

2015年3月

G2025026

因多方联系都联系不上或不予回复,无法将拟退学告知书送达至学生本人,现根据教育部 41号令第五章第五十五条规定通过公告方式进行送达。公告时间为2025年3月20日-4月20日,公告期满视为送达。

请以上同学在公告期内主动联系学教务干事领取拟退学告知书,若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拟退学处理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学院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学院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73158292642

联系邮箱:2379186339@qq.com;

联系地址: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8办公室

特此公告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