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多类型人才的需要,我院2024年继续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为:125200。
一、培养条件
湘潭大学简称“湘大”,是一代伟人毛泽东同志亲自倡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创办于 1958 年,同年 9 月 10 日,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湘潭大学”校名,并亲切嘱托“一定要把湘潭大学办好”。1974 年,邓小平、李先念等中央领导同志批准湘潭大学复校。1978 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 16 所文理工综合性重点大学之一。1981 年,学校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复校以来,华国锋、江泽民、李鹏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对学校的建设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与亲切关怀。2018 年 9 月 6 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作出重要批示,希望湘潭大学扎根伟人故里,努力把学校办得更好、更有特色。2022 年 2 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建校以来,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是国内为数不多同时进入THE、USNEWS 等权威国际大学排行榜的地方高校之一。
湘潭大学MPA授权点隶属于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本学科2006年获行政管理博士点、2009年获公共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2009年获公共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2011年自主增设城市管理、社会管理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公共管理为湖南省“十一五”、“十二五”重点学科,验收评估均获“优秀”等级。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为B等级,现为湖南省“国内一流培育学科”。拥有“湖南政府绩效评估研究中心”“政府绩效评估与管理创新研究基地”“公共管理研究生培养创新”3个省级研究基地。学位点秉承强化主流意识、突出自身特色、鼓励交叉融合的研究理念,现已凝练出公共政策与绩效管理、行政文化与数字政府建设、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教育经济与教育行政四个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方向。经过多年建设,本学科形成了以下四方面的优势与特色:一是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57人,教授17人、副教授14人。一批教师入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等国家级、省部级人才工程。二是科学研究成果丰硕。近5年来,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项、省部级项目80余项,获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二等、三等奖多项。三是人才培养质量高。与美国德州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印度德里大学等高校合作培养研究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8%,一批硕士生考上了国内知名高校的博士研究生,许多毕业生现已成为所在部门的业务骨干。四是社会服务效果好。近5年来,承担政府委托项目60余项,政策建议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10余项,资政服务60余次,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培养目标
湘潭大学MPA教育坚持“立德树人,经世致用”基本原则,致力打造“基础牢实、聚焦前沿、扎根实践、服务社会”的一流特色MPA精品教育,按照 “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能力”标准,努力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技能、熟悉公共管理或政策某一具体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授权点毕业生应具备以下方面的能力和素质要求。
综合素质:在思想政治上,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求真务实的学习与工作作风,负责担当、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身心健康,恪守学术规范。
知识基础:较好地掌握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较宽的知识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掌握能够熟练运用公共管理的理论知识解决公共管理领域中的现实问题。
发展能力:较熟练地掌握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并具有基本的用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把握全局、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技能、熟悉公共管理或政策某一具体领域,能够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创造性地解决现实工作中的问题,并能从中发现规律,将之提升为可供推广的经验。
三、培养方向
(一)公共政策与绩效管理
以公共政策学、公共政策分析与评价、公共部门绩效评估、公共决策定量分析等为基础,围绕解决公共部门管理实际问题,突出政府部门及公务员决策和执行能力提升,主要研究公共政策方案规划和抉择、危机决策、决策风险评估、地方政府公共政策执行、地方政府公共政策评估、公共部门绩效考核等。
(二)行政文化与数字政府建设
以行政文化学、行政哲学、行政伦理研究、组织行为分析等为基础,全面研究行政文化和行政伦理问题,重点探讨行政文化内涵、行政文化发展、行政伦理等问题。并运用相关理论分析当前行政管理实践中的数字政府建设问题,重点研究数字政府建设的内涵、价值及面临的风险及其规制等热点问题。
(三)社会保障与社会治理
主要研究社会保障理论的历史脉络、国内外福利思潮与理论流派,以及社会保障政策模式及社会工作管理。突出社会保障实务研究,围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开展研究,包括社会保障管理体制、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劳动就业及失业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及其改革等。
(四)教育经济与教育行政
主要以经济学理论、教育学理论、公共管理学理论为基础,研究探讨教育与经济的相互关系、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主要包括教育经济原理、教育公共产品、教育产业结构、教育投资经济效益分析、教育行政与管理等,研究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及其改革、教育法规及政策、高等学校内部行政管理体系等。
四、培养方式
MPA研究生目前全部按非全日制方式培养,实行学位点与导师双重负责制。
(1)学习年限:基本学制为3年。
(2)授课方式:MPA非全日制研究生采取在职不脱产学习形式。一般采用周末授课方式进行教学。前三个学期上课,后三个学期进行论文写作。
(3)授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4)学费标准:具体学费请见湘潭大学财务处主页。
(5)招生人数:2024年具体计划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五、学分要求
实行学分制,应修满学分总数为42学分。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双证)。
六、招考资格
报名参加全国MP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经验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以前获得毕业证书)。
(5)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七、招考流程
1.考试报名
全国MPA联考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选择报考湘潭大学院系名称“公共管理学院”,报考专业(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125200)。选定考试科目(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注意:考试科目、参考书目以湘潭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2024招生简章为准)。
2.报名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报名信息经考生核对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研招初试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含数学75分、逻辑60分、写作65分)和英语二。其中英语满分为100分,综合满分为200分。
4.研招复试
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学校将根据全国MPA联考A类分数线,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员名单。
5.研招录取
2024年5月或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政审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6.缴费注册
2024年6月中旬经教育部批准后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MPA研究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及时缴纳学费。9月初凭录取通知书及银行缴费凭证报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