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学校文件精神,为切实落实“以学生为中心”,满足学生的求知兴趣,保证学院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就2022-2023-2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资格条件及原则
(一)转入
1.思想品质优良,身心健康,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优秀,体检无专业受限情况,没有受过学校、学院的任何处分。
2.经学校教务处认定转专业前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和绩点排名本专业前50%,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3.英语成绩要求80分以上或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
4.高水平运动员、英语特长、艺术类特长、学科竞赛特长、学科研究特长等学院需要的其它特长类学生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但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辅助材料。
(二)转出
1.各专业转出指标数按照学校教务处规定为准。
2.各专业申请转出人数超出学校规定最大指标数的,按照申请转出学生的必修课程绩点排名决定转出人员。
3.对于不符合第2条规定的学生,确有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学生,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是否同意其转专业。
二、工作程序
1.拟申请转出的学生,应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5点前(第二周星期五)将转专业申请材料交至学院教务办205室。
2.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上午在公管楼301会议室对申请转出学生进行评审、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面试。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相关材料确定拟转入、转出名单,将最终通过申请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并由教务办报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三、申请转入我院学生须准备的材料
1.《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湘潭大学教务处网页—下载中心下载),必须转出学院签字盖章。
2.《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成绩总表》(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打印,总表中必须有成绩绩点、平均成绩、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必须转出学院教务办公室签字盖章。
3.转出学院对申请人的综合评价材料,包括本人思想品德、身心健康、综合素质、有无受到处分等,必须加盖转出学院公章。
公共管理学院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