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格学生课堂考勤以及请假制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3-03-19 10:00:43浏览次数:

 

关于进一步严格学生课堂考勤以及请假制度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落实学生课堂考勤以及请假制度的实施,从本学期起,开始实施每周一报的课堂考勤制,具体通知如下:

1、每周一上午,将上一周考勤表交到学工办。考勤人原则上为副班长,副班长有特殊情况无法记录考勤,可以委托其他干部进行考勤,谁考勤,谁签字落实。考勤人必须认真登记,实事求是的汇报课堂情况,学生会干部不定期到课堂进行抽查。

2、学生生病、有事等正当理由无法上课的,必须到学工办请假。一天以内的,自带写好的假条到学工办审批登记,超过一天的,需在学工办填写请假条,同时报告班主任,回校时办理销假手续;未办理正式的请假手续的,一律视为旷课;有急病等不可抗力因素来不及请假的,事后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到学工办补假条。其他事由,一律不接受补假条。

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3月18日

附:考勤表

考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