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及生活困难问题,我校认真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贫困而辍学”。特开展我校研究生贫困生认定工作,有关办理情况如下:
所有在校本专生提交附件1:贫困证明。按照贫困证明上盖章的级别予以分类。和附件《湘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9月23日下午5:00前申请表和贫困证明原件交至公管楼101。
本次只针对贫困学生建立数据库,具体补助情况以及金额等学校分配完毕再进行补助!
附件:湘潭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表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