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15-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方案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30 12:04:07浏览次数:

 2015-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通知及《湘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院务会研究,现将我院2015-2016年度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任:盛明科

  员:颜佳华、谭九生、王凯伟、田静波、邹  凯、

王丙炎、向立文、龙朝阳、周江平、杜盼

      书:丁琦芳

二、评选原则

奖学金评选坚持科研成果导向、学习成绩优先、注重创新能力的原则,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名额实行学位点综合平衡。

三、评审对象

原则上为取得正式学籍的并且档案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读全日制全脱产博士、硕士研究生。对于有培养前途的2016年新入学的新生、本硕连读硕士一年级以及硕博连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可纳入评选范围。

四、指标分配

根据学校的指标分配,博士生指标1名,根据个人申请进行评选。硕士生9名,结合我院实际,将指标分配至各学科点,具体计算参考:

项目

公共管理

图书情报档案

统计学

学术

全日制专硕

学术

全日制专硕

学术

全日制专硕

2014

108

0

38

0

6

0

2015

74

0

32

21

3

0

学生汇总

182

0

70

21

9

0

基础学生总数

182

91

9

指标数

5.808510638

2.904255319

0.287234043

最终指标修正

5

3

1

如该学科符合评审条件人数达不到指标数,指标在学位点之间做适当调整。

五、评审条件

见附件1,原则上按照学校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六、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初审

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一式3份),《湘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统计表》(附件5)及证明材料原件(由学院审核)及复印件(本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一式7份)。(表格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双面打印,成果较多的可以对字体大小或行距进行调整。整体格式不能改变)。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申请理由应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和创新实践成果及发表论文(含题目、期刊名、页码及收录情况)等方面阐述。推荐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推荐意见必须不少于50个字,不够字数将予以退回,签名必须手写不能打印)。

(二)公示时间

学院对初审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6109日-20161013日。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

学校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的评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20161011日-20161015日对学校评定的获奖名单进行公示。20161015日前将所有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材料提交与上报

1、博士生推荐材料和硕士生申报材料于2016108日上午12点前送交。逾期不受理。

2、送交地点:公共管理学院学工办,联系电话:58292415;电子材料发送至:584954452@qq.com

 

公共管理学院

2016930

(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评选文件2016.rar

附件1:湘潭大学2015-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条件.doc

    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汇总表.xls

    附件5:湘潭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成果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