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激励我校更多的教师热爱本科教学、投入本科教学、研究本科教学,成为本科教学方面的能手和专家,特制定和实施本办法。
一、实施原则
建立以教学态度、教学理念、教学能力、教学效果、教学业绩为核心的评选指标体系;评选出来的教学荣誉实至名归,能够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保持荣誉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注重彰显荣誉的仪式性。
二、荣誉类型
(一)湘潭大学课堂教学竞赛奖
每年评选一次,一等奖不超过4人,每人奖励10000元;二等奖不超过4人,每人奖励6000元;三等奖不超过12人,每人奖励2000元。
(二)湘潭大学青年教学标兵
每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人,每人奖励30000元。
(三)湘潭大学教学名师
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5人,每人奖励60000元。
(四)湘潭大学杰出教学贡献奖
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不超过3人,每人奖励120000元。
三、评选细则
(一)“湘潭大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奖”评选细则
1. 师德高尚,师风端正。
2. 通过现场比赛的方式评出获奖教师。
3. 评分指标体系见附件1。
(二)“湘潭大学青年教学标兵”评选细则
1. 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师风端正。
(2)在湘潭大学任教3年以上。
(3)年龄45周岁以下。
(4)评审时未担任副处级以上(包括副处级)行政职务。
(5)给本科生授课,近3年,每学年平均不少于64个自然课时,且不低于本院教师的平均课时。
(6)获得过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湖南省青年教学能手”或学校认可的省级以上教学比赛二等奖。
(7)近3年的课堂教学,学生评分在所在学院排名前20%。
2. 评分指标体系见附件2
(三)“湘潭大学教学名师”评选细则
1. 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师风端正。
(2)在湘潭大学任教8年以上。
(3)评审时未担任副处级以上(包括副处级)行政职务。
(4)给本科生授课,近5年,每学年平均不少于64个自然课时,且不低于本院教师的平均课时。
(5)获得过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湘潭大学青年教学标兵”或“湖南省青年教学能手”或学校认可的省级以上教学荣誉或奖励。
(6)近5年的课堂教学,学生评分在所在学院排名前20%。
2. 评分指标体系见附件3
(四)“湘潭大学杰出教学贡献奖”评选细则
1. 基本条件
(1)师德高尚,师风端正。
(2)在湘潭大学任教15年以上。
(3)评审时未担任副处级以上(包括副处级)行政职务。
(4)给本科生授课,近5年每学年不少于64课时。
(5)获得过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一等奖或“湘潭大学青年教学标兵”或“湘潭大学教学名师”或“湖南省青年教学能手”或学校认可的省级以上教学荣誉或奖励。
2. 评分指标体系见附件4
附件1
“湘潭大学课堂教学竞赛奖”评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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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指标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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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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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讲授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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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娴熟、讲解流畅、表达准确,重点突出、深入浅出,紧密联系生产生活实际、学科发展前沿和最新研究成果,有效启发学生思考,注重课程育人,文字、图表等运用严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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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组织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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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过程安排有序、衔接紧密,时间分配恰当,课堂调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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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运用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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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法运用合理,问题设计得当,富有启发性,有效引导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注重师生互动,合理运用板书和多媒体等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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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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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关系民主和谐,课堂氛围好,感染力强,学生思维活跃,参与积极,有效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的积极性,课程育人要求和素质教育理念得到落实,教学目标得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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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风格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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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体现高校课堂教学特色和教改创新要求,特色鲜明,风格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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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湘潭大学青年教学标兵”评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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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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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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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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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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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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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
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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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百分制)*10%
典型事迹(百分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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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委根据综合业绩、事迹等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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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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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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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近五年平均评分(百分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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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团评价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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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团评分(百分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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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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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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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改、教育学专著或教材(独著或主编,每部5分)。
2.教改、教育学论文(CSSCI/CSCD每篇2分,CSSCI/CSCD拓展版每篇1分,省级每篇0.5分)。
3.主持省级以上教改、教育学课题或教学平台(省级每项3分,部级每项5分,国家级每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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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研究成果只取最高级计分,且10分为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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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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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类赛事,国家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 ,三等奖(3分)。
2.B类赛事,国家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
3.C类赛事,国家一等奖(3分)。
4.省级一等奖(2分,不区分ABC类)。
5.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优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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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比赛只取最高级计分,且10分为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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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获奖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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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教学成果奖排名第1(10分),排名前2-5(8分)。
2.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8分),排名前2-5(5分)。
3.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1(6分),排名前2-5(3分)。
4.省教学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一(4分),排名前2-5(2分)。
5.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3分),二等奖排名第1(2分),三等奖排名第一(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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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奖项只取最高级计分,且10分为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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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湘潭大学教学名师”评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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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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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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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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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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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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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
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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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百分制)*10%
典型事迹(百分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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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委根据综合业绩、事迹等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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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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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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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近五年平均评分(百分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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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团评价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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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团评分(百分制)*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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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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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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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改、教育学专著或教材(独著或主编,每部5分)。
2.教改、教育学论文(CSSCI/CSCD每篇2分,CSSCI/CSCD拓展版每篇1分)。
3.主持省级以上教改、教育学课题或教学平台(省级每项3分,部级每项5分,国家级每项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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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研究成果只取最高级计分,且10分为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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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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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类赛事,国家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2.B类赛事,国家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
3.C类赛事,国家一等奖(3分)。
4.省级一等奖(2分,不区分ABC类)。
5.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优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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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比赛只取最高级计分,且10分为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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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获奖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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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教学成果奖排名第1(10分),排名2-5(8分)。
2.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8分),排名前2-5(5分)。
3.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1(6分),排名前2-5(3分)。
4.省教学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一(4分),排名前2-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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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奖项只取最高级计分,且10分为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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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湘潭大学教学杰出贡献奖”评分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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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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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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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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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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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
(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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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
典型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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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表现(百分制)*10%
典型事迹(百分制)*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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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委根据综合业绩、事迹等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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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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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评价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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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近五年平均评分(百分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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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团评价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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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团评分(百分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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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成果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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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研究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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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改、教育学专著或教材(独著或主编,每部5分)。
2.教改、教育学论文(CSSCI/CSCD每篇2分)。
3.主持省级以上教改、教育学课题或教学平台(省级每项3分,部级每项6分,国家级每项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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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平台只取最高级计分,且15分为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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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学生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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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类赛事,国家一等奖(6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
2.B类赛事,国家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
3.C类赛事,国家一等奖(2分)。
4.省级一等奖(2分,不区分ABC类)。
5.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结题优秀(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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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比赛只取最高级计分,且10分为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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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获奖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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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教学成果奖排名第1(10分),排名2-5(8分)。
2.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名第1(8分),排名前2-5(5分)。
3.省教学成果二等奖排名第1(6分),排名前2-5(3分)。
4.省教学成果三等奖排名第一(4分),排名前2-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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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奖项只取最高级计分,且10分为最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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