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社厅、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表彰全省自强模范和助残先进集体与个人的决定》,授予50名残疾人“全省自强模范”称号,授予30个集体“全省助残先进集体”称号,授予30人“全省助残先进个人”称号。我院教师扶婷获评“全省自强模范”。
扶婷出生在雨湖区鹤岭镇一个农民家庭,3岁时因车祸失去右臂,12岁开始练习游泳,成长为一名国家级残疾人游泳运动员,参加过雅典残奥会、釜山亚残运会、世界青少年游泳锦标赛、世界轮椅运动会等重大赛事,共获得各类金牌18枚。2004年雅典残奥会后,扶婷进入湘潭大学学习,经过多年努力,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扶婷先后获得全国最美法律服务人特别提名奖、湖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全国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扶婷于今年进入我院工作,是公共管理学科专任教师,主要从事环境和自然资源法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