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新增一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01-19 17:43:32浏览次数:次

       根据《湘潭大学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评审方案》(湘大政发〔2014〕9号)的安排,学校组织开展了2014年校级协同创新中心评审认定工作。经过申请、形式审查、现场答辩和专家评审等程序,我院“绩效评估与地方服务型政府建设协同创新中心”被确定为校级协同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