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高端人才 引领学科发展 建设新型智库——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科发展20周年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12-20 15:12:21浏览次数:次

 

  ■2010年全国政府绩效评估高层论坛合影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科是湖南乃至国家重要的公共管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的重镇。于1985年开办行政管理专业,系湖南省内乃至全国最早建立行政管理学科的高校之一。目前行政管理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湖南省特色专业、湖南省重点专业,系湖南省教学综合改革项目试点专业。2000年获批行政管理硕士点,2003年获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点,2006年获批行政管理二级学科博士点。2009年获批公共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10年获批公共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2011年自主增设了社会管理、城市管理两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在教育部第三轮学科评估中,全国排名第17位。该学科系湖南省“十一五”、“十二五”重点学科,学科评估验收一直居于“优秀”等级。经过多年建设和发展,该学科在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成果、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地方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比较优势和特色。

  师资队伍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40人,其中教授18人、副教授15人、讲师7人;获博士学位36人,从国外引进优秀博士2名,10人具有海外学习经历。拥有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人、教育部MPA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1人、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4人、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百人工程”专家4人、湘潭市文化名人1人。同时聘请了30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任兼职教师。

  学术研究成果丰硕。“十二五”期间,新增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50余项。在《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公共管理学报》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130余篇。在人民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学术著作30部。获湖南省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特别奖1项,其他各级各类奖励20余项。30余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以及人大复印资料等刊物全文转载或论点摘编。

  人才培养质量高。学科以经济社会发展对公共管理人才需求为导向,以科学的人才培养计划为保障,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方法,坚持以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素养,掌握先进公共管理方法与技术的政坛精英和中高层公共管理者为目标。“十二五”期间,学科培养的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 400 余篇,其中EI、CSSCI来源期刊论文80余篇,1人获湖南省优秀博士论文奖,8人获湖南省优秀硕士论文奖,毕业生就业率达98%。一批硕士生考上了国内知名高校的博士研究生,许多毕业生现已成为所在部门的业务骨干。

  社会服务效果好。依托学科人才和智力成果优势,注重学科资源开放、孵化平台搭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学科成为立足长株潭和湖南、辐射中部地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新型智库。依托政府绩效评估智库推进高水平资政服务:累计向中央国家机关递交政府绩效管理政策建言10余件,政策建议获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8项,为省人社厅、省绩效办、省科技厅、湘潭市等提供绩效评估规划、制度创新、政策设计等服务50余次,举办人才培训讲座(班)25次。提供两型社会建设业绩测评与生态治理政策咨询:瞄准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重大战略需求,整合环境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政绩考评成果,为长株潭两型办、湘潭市、怀化市等提供两型业绩测评、绿色GDP测算、生态责任审计等技术咨询服务,为湘潭市辖5区(县)连续7年提供“第三方”测评。推动支撑地方有效治理和科学规划的社会服务:发挥学科在行政体制改革、简政放权改革、文化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均等化等领域的雄厚实力,承担地方横向委托项目50余项,承担《长江中游城市群实施方案(湖南省)》《湖南融入长江中游经济带战略》等省级、市县级专项规划10余项,为地方政府决策咨询30多次。

  近年来,学科秉承强化主流意识、突出自身特色、鼓励交叉融合的研究理念,现已凝练出四个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一是行政文化与毛泽东行政思想。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文化理论体系;研究行政哲学的基础理论问题;系统研究毛泽东行政思想,服务国家政权建设和政府治理的现代化。二是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与公共组织绩效评估。以地方政府为研究对象,探索创新地方政府管理、提升政府绩效的理论与实践;系统研究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体系、方法选择和模型构建等问题;系统研究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与绩效评估问题。三是社会保障与社会政策。系统研究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深入探讨公共政策的过程以及公共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等问题;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社会治理。四是政府信息资源管理。研究大数据背景下政府信息资源共享、整合机制构建问题;研究服务型政府建设背景下,政府信息服务的具体制度设计与公众满意度测评问题;研究“互联网+政务”背景下的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模式优化问题。

  学科与印度德里大学签订了人才培养备忘录,合作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与美国德州大学阿灵顿分校、新加坡国立大学、加拿大阿尔贝塔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西班牙莱昂大学等国外高校开展科研项目合作攻关。学科教师和研究生积极参加国内外重要学术会议,国际交流与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近年来,学科建设遵循品质优先、创新驱动、激励保障的原则,以培养高素质公共管理人才为核心,努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科学研究水平,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学科综合实力不断提升。未来学科正朝着建设成为湖南领先、辐射中部区域、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的公共管理学科方向迈进,立足将学科建设成为高层次公共管理精英的培养基地、高水平科研创新中心、服务地方政府决策的高级别特色新型智库。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政府绩效管理

  盛明科 蔡振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系统化、体系化改革与创新的重要理论标志。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形式上表现为一个有机协调、动态完善的国家制度运行系统;内容上指政治、经济、社会等多维治理体制机制的变革;就治理主体而言,则要求科学处理政府与社会、市场的协同联动关系,充分释放多元主体的整体活力,以提升治理水平与治理绩效。政府绩效管理作为衡量现代政府治理水平的重要工具,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语境下的定位怎样?使命是什么?未来的发展趋向在哪?这都是现阶段公共管理理论界与实务界必须予以重视的重要议题。

  一、相关性

  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进程,是系统整合现存社会体系中的各种制度,以消除改革以来生成的体制机制问题的过程;同时,也是政府绩效管理内涵与外延不断拓展、功能与结构不断调整的过程。二者具有较强的相关性。首先,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与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创新具有内在契合性与纵向连贯性。政府治理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居于核心层级系统的位置。然而,政府治理积弊甚多,要彻底根治这些弊病,既需要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为政府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从宏观上规范政府治理行为;也需要实现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创新,祛除政府绩效不彰、执行力阻滞、工具主义的诟病,从微观上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其次,政府绩效管理的外延构成随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推进而不断得以拓展。依据治理主体划分,国家治理体系涵括政党治理、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等。这种多元主体共存共治的局面以及绩效生态环境的复杂性,共同要求突破狭义政府绩效管理的困境,促进绩效治理主体由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构建一种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最后,政府绩效管理的价值理性内嵌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战略框架中。本质而言,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对当前多重变革与多元价值的制度性回应。政府绩效管理正是基于此,在实践操作上对公众的价值诉求予以基本回应,因而不能仅仅被当作提升治理效能的工具,而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高度统一,或者说更加侧重于对公共价值的追求。

  二、定位与使命

  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以全面治理绩效为应用导向。就实质而言,对治理的绩效进行评价或评估,是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关键性问题。善治是人类理想的政治状态,为了实现这一政治理想,需要一系列科学而精确的绩效标准以客观评判国家治理状况。可见,绩效管理是实现治理合法性、提升治理效能的有效途径。在创新治理体系的进程中,民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取向,这要求治理主体树立“公民权利本位”价值理念,让人民能够合法地参与国家治理的全过程。政府绩效管理就是在这种理念导向下,对治理主体行为的一种重新检视与价值修正。

  传统意义上的政府绩效管理带有浓厚的工具主义色彩,受价值与文化的影响甚少;而在国家治理的战略引领下,突出公众满意度、重视公民诉求表达等对公共价值的基本回应,是政府绩效管理理念的升华,也是新形势下政府绩效管理的终极目标。换言之,国家治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最终要由广大公众评判,因而,在制度体系设计与实际操作中,要系统考量公众对政府、社会、市场等治理主体的绩效评价,提升公众参与绩效治理的程度,增加人民对治理主体的信心,以助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实现。

  三、未来与路径

  政府绩效管理作为衡量治理主体能力与水平的现代化工具,已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当前,进一步推进政府绩效管理制度转型与理论创新,必须紧扣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要求与现实挑战,重点突出法治理念与治理思维,完善顶层设计,拓展作用维度,规范运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相适应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

  一要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突显法治绩效思维。法治是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实现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就是使国家治理主体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制度治理国家。政府绩效管理作为衡量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圭臬,对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有着重要影响,因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也需加快推进政府绩效管理法治化进程。不仅要加快推进政府绩效管理立法,以法规形式使政府绩效管理在顶层设计层面定型;也要将当前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对政府绩效管理的目标、方式、内容等提出的新要求通过法律形式予以规定,使新时期的政府绩效管理各个环节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政府绩效管理效能得以切实发挥。

  二要推进多元协同治理,改进公共治理绩效。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都充分说明不能任由单一主体治理公共事务,而要构建一个多元行动主体合作共治的网络体系,使政府、市场、社会组织等能够基于不同且合理的激励约束方式成为合作治理的主体,再系统考虑各治理主体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功能与定位,以最大化地实现治理绩效的整合效用。同时,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必然要求绩效管理工具的现代化,二者是相辅相成、协同推进的。面对现代社会治理内容的复杂性与模糊性,要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新兴技术在挖掘与分析绩效信息方面的精确性、系统性,也要积极研发功能强大的绩效分析软件,以推动绩效管理的科学化进程。

  三要坚持绿色发展导向,完善生态绩效治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一项系统性的战略工程,不仅涵盖政治、经济、行政体制改革,而且更加注重文化、生态文明体制的完善。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下,要实现绩效治理的绿色化、生态化,将生态绩效作为评价治理主体绩效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范围内;同时,对生态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治理主体展开生态绩效问责,以此作为提升治理绩效的重要保障机制。

  四要推进政府管理改革,提升政府管理绩效。要从治理理念、职能转变、行政生态等方面推进政府改革。为人民服务对政府的合法性具有本源性意义,但这种抽象化的话语,其价值意蕴集中彰显在政府的实际绩效当中,这势必要求政府积极培育绩效管理的思维与理念。同时,政府要紧扣职能转变这一基本主题,明确绩效管理的方向与内容,并合理界定自身的绩效责任。毋庸置疑,良好的行政生态是支撑政府绩效管理体系创新的重要条件,提升政府管理绩效,要重塑行政生态,在政府行政系统内形成一种以使命型、契约型、开放型、结果型为基本特质的绩效文化。

  (作者系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

 

“四个全面”:建设中国特色行政文化的行动纲领

  颜佳华

■学科出版的部分著作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组成。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指引。推动行政文化的创新与发展,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的建设,要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行动纲领,在行政文化研究和行政文化建设中,深入挖掘“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理论意蕴与实践价值。

  一、以“四个全面”为行动纲领,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发展的价值目标。

  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行动纲领,进一步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发展的价值目标,就要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为指引,明确行政文化发展的价值取向,更新行政文化发展的价值准则,推进服务型行政文化、法治型行政文化、廉政型行政文化的发展。

  一是明确行政文化发展的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要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等基本目标。

  二是更新行政文化发展的价值准则。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国行政文化发展的基本现状,更新行政文化发展的价值准则主要应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价值导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准则融入行政文化价值体系中;其二,要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根据政府行政管理的实践需要,转化和整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准则,通过倡导“科学”、“民主”、“依法”、“程序”、“高效”等具体的行政文化价值准则,使行政文化发展更具有生命力、感召力和凝聚力。

  三是推进服务型、法治型、廉政型行政文化的发展。无论是明确行政文化发展的价值取向,还是更新行政文化发展的价值准则,其目的都是为了适应“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时代要求,推进服务型、法治型、廉政型行政文化的发展。

  二、以“四个全面”为行动纲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研究的系统架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是一项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系统工程,要推进这项工程的顺利开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在准确界定行政文化相关概念的基础上,构建行政文化研究的知识体系,并通过坚持行政文化研究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完善行政文化研究的系统架构。具体而言,以“四个全面”为行动纲领,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研究的系统架构,主要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从行政文化构成的基本要素来看,就是要深入领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蕴含的文化内核,从而不断丰富和发展行政观念文化、行政制度文化和行政行为文化。例如,从丰富行政观念文化的文化内核来看,行政观念文化包括行政理想、行政价值、行政精神、行政道德等多方面的内容,通过汲取“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蕴含的先进的文化理念和崇高的理想信念,不仅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抽象为观念层面的行政文化,从而提高“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号召力和感染力,而且能使抽象的行政观念文化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支撑下,变得更为生动和形象,更具指导和规范行政管理实践的重要作用。

  二是从构建行政文化研究知识体系来看,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思想指南,深入探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所包含的全面改革文化、法治行政文化、廉洁从政文化,不仅有利于丰富行政文化研究的内容体系,而且有利于完善行政文化研究的理论框架。

  三是从推进行政文化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来看,“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能为行政文化研究提供丰富的实践素材,而行政文化研究扎根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具体实践,则更能紧扣时代发展的脉搏,体现理论研究的时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

  三、以“四个全面”为行动纲领,进一步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的实践路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就是一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框架下,建设符合中国国情与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行政文化的过程。当前,要以“四个全面”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作为行动纲领,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总体思路和实践路径。

  首先,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行动纲领,确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它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战略指导意义,因而,它也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的根本原则。以这一根本原则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主要应遵循整体性、协调性、创新性等基本原则。遵循整体性原则,就是要将行政文化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在推进行政文化创新、发展和建设的过程中,始终保持部分与整体的密切关系,并从整体中汲取一切先进的文化要素,从整体的发展中获取不竭的动力。遵循协调性原则,就是要充分考虑行政文化建设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环境,并在与外部环境的协调互动中保持行政文化建设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遵循创新性原则,就是要在继承优秀传统行政文化的基础上,立足现实、立足国情,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其次,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行动纲领,理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行政文化建设作为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要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持共振,就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精神内核,突出服务型政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主体地位;而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则直接提升了法治精神和廉政文化在行政文化序列中的地位,使两者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的两个重要支点。一个核心、两个支点的建设思路,不仅有利于使行政文化建设重点突出,而且有利于提高行政文化的适应力和号召力。

  最后,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行动纲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的实践路径。未来开展行政文化建设活动,主要是将行政文化的研究、普及与建设结合起来,从而推进行政文化的研究与建设、理论与实践齐头并进,发挥行政文化的导向与规范作用。相信通过行政文化研究、传播和教学的紧密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文化建设将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引领下,取得更为丰硕的实践成果。

  (作者系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http://spec.cssn.cn/zt/zt_mjjt/201612/t20161216_3348638_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