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下午,2017年第三十五期“湘江时论”学术沙龙活动在我院会议室举行。本次沙龙以“生态强省建设视域下生态政绩考评与生态问责”为主题,由湖南省社科联、湘潭大学主办,湖南省青年社会科学工作委员会、湖南省省情与对策研究中心、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承办。湖南省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戴树源、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彭曼丽、湘西永顺县委常委副县长蒋文武和我校副校长刘长青、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盛明科、法学院博导刘友华教授、公共管理学院博导罗依平教授和我院一些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学术沙龙研讨会。沙龙由湖南省社科联省情与对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陈巍主持。
刘长青副校长代表学校对沙龙的顺利举办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参加此次会议的各位专家表示诚挚欢迎。刘长青副校长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强省是湖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做出的建设“五个强省”的核心构成要件,是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重要内容。湖南如何通过强化生态考核、强化生态问责,紧扣生态强省目标,突出问题导向,将生态价值内化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政绩目标中,用考核和问责等杠杆强化地方政府政绩观的转变,是当前学术界和实务部门关心和亟待解决的理论难题。

盛明科教授就绿色发展观视角下践行生态政绩观的必要性和路径进行了分析。他指出,面向生态文明建设的国家战略,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观亟待摒弃传统经济增长本位型政绩观,倡导以生态价值优先为施政原则,以经济发展、社会公平和改善环境质量为政绩考评指标,践行生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以持续发展的政绩理念。并从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一是发展观与政绩观的辩证关系。有什么样的政绩观,就会有什么样工作目标和施政行为;二是当前发展观的变迁逻辑与政绩观重塑的必要性。新的发展形势要求政府政绩考评不仅仅限于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更要考量人类自身的发展,考察人类的生存环境以及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等;三是绿色发展观视角下践行生态政绩观的路径。培育和践行生态政绩观,除了要健全政府政绩考评体系、生态责任追究机制,还必须加强对领导者生态政绩观的教育,实现从经济理性转向生态理性。
刘友华教授就生态中国视域下环境公益诉讼赔偿金制度的完善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刘教授认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可引发环境公益遭受侵害和环境私益遭受损害两种不同类型的损害后果。依据《民事诉讼法》《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针对环境致害案件,个人可以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但现行法律并未就赔偿金的归属、管理以及使用作出规定,导致了赔偿金权利归属不明、使用情况不明、监管制度缺失等问题。
罗依平教授探讨了以完善制度为关键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方政府决策责任。他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中地方政府决策责任的履行,前提是必须加快我国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步伐,关键是要以完善制度为核心,通过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强化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地方政府决策责任。
彭曼丽博士就“以生态化理念引领协同创新,推进美丽湖南建设”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彭博士认为,建设美丽湖南关涉自然、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各要素,呈立体型网络化格局,构成复杂,需要协同创新推进。因此,它需要制度建设、社会治理、经济发展、文化培育、生态文明各领域创新要素的互相协作而产生的整体创新效应。
湘西永顺县委常委副县长蒋文武就当前地方生态环境损害问责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践行生态政绩观的路径以及绿色GDP考核指标体系设置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发言。
在会议研讨交流环节,各位专家就生态政绩观的逻辑、环境损害赔偿金的使用以及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戴树源研究员对沙龙进行总结。戴树源充分肯定了本次学术沙龙的主题和效果,他表示要认真总结论坛成果,进一步完善生态政绩考评指标体系,确保生态绩效考核生态问责落到实处,实现从“督企”到“督政”转变,为经济的发展和环境的保护保驾护航。最后他引用习总书记提出的“我们既要绿色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倡导大家共同努力,为实现“天蓝、地绿、水清、土净”的生态环境而奋斗。
学术沙龙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此次湘江时论学术沙龙的成功举办既为与会师生提供了一个学术研究和学习的宝贵机会,也为学术领域对生态强省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发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