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全国金融等2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的通知》(学位[2016]12号)悉,我校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颜佳华教授当选为新一届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共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委员21名,颜佳华教授为地方性高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唯一代表。
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是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下的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性组织,旨在提高我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水平,保证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健康、顺利发展。其主要任务是指导协调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活动,加强高等院校之间及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管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我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