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2011届毕业生毕业手续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班:
根据湘教毕办[2011]7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安排, 2011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手续相关工作将于5月底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派遣时间安排(针对已经签订学校所发的三方协议的同学开具报到证)
1、我校第一批集中就业派遣时间为6月10日,第二批集中就业派遣时间为7月7日;7月16日开始由学生自行办理。
2、请各班务必在2011年6月1日(星期五)以前按通知要求将第一批集中派遣的相关表格及原始佐证材料报送学工办,逾期将作为第二批派遣。
二、档案转递
1、请各班务必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摸清每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2、要认真清理各专业、班级所有大四、延迟毕业以及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习学分情况,统计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和预计毕业生总人数,核对《学院预计毕业生名册》(见附件1)。确认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名单,并统一填写《删除毕业生资格登记表》(见附件2)。
3、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代收2011届毕业生综合服务费10元/人(不能顺利毕业及考取研究生的不收),并统一造表。
4、毕业生去向数据填报相关说明
(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上交就业协议书即可。
(2)已经找到工作,但是不与单位签订学校的三方协议的,请填写《湘潭大学2011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以下简称),见附件3;
(3)考取研究生、未找到工作申请回生源地和省就业中心托管、湖南省人才人事代理、湘潭市人事代理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湘潭大学2011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以下简称),见附件3;各班将《去向登记表》信息汇总至《湘潭大学2011届毕业生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省中心托管、人事代理去向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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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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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毕业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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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向登记表》
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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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表》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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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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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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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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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研究生[含预科]、第二学位、“专升本”等形式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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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填写《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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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继续深造”
2、单位名称:录取学校、学院
3、单位电话:研招办或学院电话
4、毕业生联系电话
5、毕业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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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出现已经签约或者已经落实工作,又考上研究生的同学,若希望就业与读研同时进行,务必征求就业单位与考研录取学校的同意,出具同意函,但是派遣只会派到单位,档案也会迁移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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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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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出国、自主创业、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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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填写《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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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回生源地”
2、生源所在地省地州市
3、毕业生联系电话
4、毕业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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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已签协议书,单位不接收档案的,应填写单位名称和单位电话;
b、出国留学(就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出国”
c、自主创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自主创业”
d、自由职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自由职业”
注意:人事代理集中办理时间5月16日下午2:30-5月19日,在学活20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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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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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出国、自主创业、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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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省就业中心签订托管合同,填写《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中心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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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中心托管”
2、毕业生联系电话
3、毕业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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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才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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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出国、自主创业、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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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湖南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填写《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湖南省人才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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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湖南省人才”
2、毕业生联系电话
3、毕业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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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人才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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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就业、单位不接受档案、出国、自主创业、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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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与湘潭市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填写《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湘潭市人才人事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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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湘潭市人才”
2、毕业生联系电话
3、毕业生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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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毕业之后,也就是2011年7月16日之后两年内,毕业生签订了三方协议需要开具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携我处出具的介绍信、毕业证书原件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等有关接收证明书面材料原件,自行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学校不再统一办理。
三、户口迁移说明
毕业生户口若在大一时迁到了学校的必须全部迁出学校,请班级统一填写《户口迁移登记表》(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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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费代收取5元/人,继续在本校就读研究生的同学不收取迁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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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户口接收地派出所联系清楚,确定接收,填写户口迁移登记表,省内迁移只需填写到市县名称,省外迁移迁移地址越详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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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分为以下几类:(1)单位接收户口,可迁往单位指定地点(2)单位不接收户口或未找到单位的,可将户口迁回原籍或父母户口所在地(3)办理托管或者人事代理的,将户口与档案一起一并迁往托管或人事代理中心指定地,具体地点请咨询代理或者托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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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哪种形式,务必自行与接收派出所联系清楚,确保一定会接收。否则户口迁出之后,接收地又不接收,无法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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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流程:毕业时发放 “户口迁移证”为唯一的户口迁移依据,按照有效时间及时交到接收派出所。
四、党员党组织关系迁移
1、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唯一凭证为: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相关档案放于个人档案袋中一并转移,不由个人携带。
2、每个党员必须与党组织关系接收组织联系,确保接收,问清楚详细准确的接收组织名称,填写党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3、由各支部书记填写登记表,请预备党员、党员与支部书记联系,登记清楚转移信息。若办理托管或人事代理,请咨询托管或人事代理部门具体的接收党组织关系名称。
五、其他必须上交的材料
1、毕业生必须体检,将体检登记表以班为单位按学号排好上交。
2、毕业生登记表,以班为单位上交。
3、离校手续单于毕业离校前收齐之后交学工办,以此表为依据发放毕业证。(学工在线下载)
六、 其他注意事项
1、毕业照由各班自行组织拍摄,院里不统一组织,请各班联系好之后与领导老师联系确认时间,邀请领导老师一起拍照。
2、各班聚餐等各种聚会时,注意安全与文明礼仪,不要以过激方式庆祝毕业,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倡导健康安全文明离校。
3、欠学费的同学务必尽快缴清学费,否则无法办理离校手续。
祝同学们顺利毕业,前程似锦!
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5月16日
附件1:《学院预计毕业生名册》
附件2:《删除毕业生资格登记表》
附件3:《湘潭大学2011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附件4:《湘潭大学2011届毕业生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省中心托管、人事代理去向汇总表》
附件5:《户口转移登记表》
附件6:毕业生离校手续单
通知附件表